股 权众筹主要模式有两种:一是公司制,投资者作为新股东加入融资公司;二是合伙制,投资者全部加入一个合伙企业(通常为有限合伙企业),由该合伙企业与融资 方合作。由于投资人能力参差不齐,投资人个人对企业发展怀有期待也不尽相同,公司制的股权众筹会潜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易引发经营风险。此外,合伙制相较于 公司制在税收上及组织程序上更有优势。所以从现有的股权众筹平台来看,股权众筹以合伙制为主流模式。
私募基金基本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制,二是合伙制,三是契约制(以信托制为主)。除此之外,现在基于三种基本的组织形式,出现了混合制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以“信托+有限合伙”最具有代表性。与股权众筹相比,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更为丰富。
股权众筹与私募基金基于合伙制有巨大的相似性:两者普遍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两者普遍约定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LP),由特定投资人或专业人士担任普通合伙人(GP),并且约定激励方案等。但相较私募基金来说,股权众筹对合伙制的组织形式有两点丰富:
(一)私募基金的合伙制是针对投资方来说的,投资方通过合伙协议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由该合伙企业加入融资企业成为新股东,投资方通过合伙企业来获得自己 的投资收益。股权众筹中,以人人投平台为代表的股权众筹采用的方式为投资方与融资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融资方担任普通合伙人,投资方为有限合伙人,投 资方直接从合伙企业获得投资收益。
(二)私募基金的合伙制为两个主体,即投资方和融资方。股权众筹中,除了个人直接投资,出现了“领投+跟投”的制度,俗称“领投人”制度。较早实施该制 度的是国外著名众筹平台AngelList,称为Syndicates(音译为“辛迪加”)。我国的“天使汇”及京东股权众筹平台均引用了“领投人”制 度,在该制度中,股权众筹平台对领投人提出了更严格和更专业的要求。在“领投人”制度中,领投人虽然也是投资人,但相较于普通投资人其更有独立性,类似于 私募基金中VC的角色。